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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城乡融合发展如何解决进城落户农民的后顾之忧
内容简介: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决定》提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能“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全会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来统揽农村改革,就是着眼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设计,把“三农”工作摆到城乡融合发展全局,通盘考虑。
城乡融合发展,一头在“城”,一头在“乡”,《决定》提出,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如何解决进城落户农民的后顾之忧,备受关注。
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目前,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低近18个百分点,这涉及2.5亿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在城乡之间“两栖”流动的农村人口。《决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让进城农民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同迁入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利,把该打开的“城门”真正打开,破除制约城市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当然,农民在城里没有彻底扎根之前,要保护好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