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华容县委编办突出精、实、细,调整优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助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释放乡村振兴新动能。
“精”处着眼,澄清问题“底子”。开展专项调研。根据县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线索,深入相关乡镇开展专题调研,澄清管理体制机制不畅“底子”,并摸清机构改革后原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工作去向。理清机构沿革。根据历年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梳理相关职能、人员划转历史脉络,并澄清现阶段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底子”。注重兼收并蓄。围绕职责划分、人员编制等关键环节,主动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意见,在充分吸纳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积极摸索适应本地实际的做法,出台调整优化初步方案。
“实”处落笔,开对调整“方子”。明确责任主体。经会商协调同意,明确县农业农村局为村级财务的业务主管部门,同时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将村账乡代理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由乡镇财政所承担调整为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划分职责界限。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范文件及各单位“三定”规定为依据,出台《关于调整优化华容县村级财务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的通知》,明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实现权责更清晰。保障工作衔接。加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职责,确保县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衔接有序,推动构建“上下联动、双向互济”的工作格局。
“细”处发力,找准健身“路子”。一方面,设置专门机构。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明确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为乡镇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经管统计室这一内设机构,并配备2-4名专门工作人员,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账乡代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等服务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其负责人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另一方面,补充人员力量。按照“总量控制、有增有减、有保有压、动态管理”的思路,从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和机构改革收回事业编制中统筹调剂8名事业编制到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用于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打好体制机制调整“组合拳”,不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