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道县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干部管理工作,坚持念好“选、训、管、激”四字诀,持续发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真帮实干、作风优良的驻村帮扶“生力军”,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念好“选”字诀,建强帮扶队伍
因村施策科学选派。按照“按单位选队伍、按村情选单位、按标准选队员”原则,严格把控工作队员选派质量关,遵守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规定,全县已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村驻村帮扶和县级领导联村实现全覆盖。在第二轮驻村帮扶选派工作中,共选派67名第一书记和119名工作队员进驻67个村。优化结构合理选派。优先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实干本领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驻村工作队,其中,副科级及以上职务47人,参加过上一轮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且任满一期的人员38人,40岁以下干部占42%,本科以上学历占51%,实现了尽锐出战。统筹安排分类选派。坚持将后盾派出单位进行分类并统筹安排派驻,明确“四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统一由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派驻,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较少的,可由多个单位组成“联合工作队”,为后盾派出单位减轻负担,释放工作能量。
念好“训”字诀,提升履职能力
专题培训赋能驻村帮扶队伍。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通过专家授课、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形式,围绕驻村帮扶、庭院经济、信访维稳等内容开展集中培训。顺利举办2024年道县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培训班,共培训282人次,实现全覆盖。工作例会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每月召开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推进会,谈工作感想、学
经验做法、谋发展路径。会议围绕防止返贫监测、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探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激励驻村干部在驻村帮扶工作一线接续奋斗、担当作为。开展“擂台比武”取长补短。开展驻村帮扶“擂台比武”活动,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原则,按照“不比条件比干劲,不比基础比发展”思路,各驻村工作队围绕“抓党建促治理、抓监测促稳定、抓产业促增收”晒成绩、展风采,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传递榜样力量,激发队伍“正能量”,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群体效应。同时,将“擂台比武”成绩作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评定考核的重要依据。
2024年道县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培训班
念好“管”字诀,强化工作纪律
队伍管理精细化。进一步完善《道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修订《道县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严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照每周“干五天住四晚”标准,要求驻村工作队员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由村“两委”干部每天签字确认工作队员出勤情况。县派驻办采取“四不两直”、视频连线、电话访问等方式督导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坚决杜绝“两头跑”“两不管”“读通校”现象。今年以来,开展驻村帮扶督导5次,通报批评40人次,责令作深刻检讨20人次。工作管理科学化。坚持构建组织部门统筹管、派出部门跟踪管和乡镇党委属地管的“三方联管”责任机制,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党委共同承担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日常管理、服务、考核等职责,同时,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制度。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入村走访慰问310余次,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谈心谈话560次,了解思想动态、解决工作困难、激励担当作为。调研督导常态化。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各单位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帮扶责任单位领导到村调研情况、帮扶资金落实、工作队员经费保障等进行常态化管理,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帮扶工作汇报,主要领导每半年到村调研1次,分管领导每个季度到村调研1次。第二轮驻村以来,县驻村办对全县126个帮扶责任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督导调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交办,限期整改,约谈帮扶责任单位分管领导3人。
念好“激”字诀,激励担当作为
落实待遇保障。严格落实驻村干部生活、通讯、交通、人身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健康体检等待遇保障,确保驻村干部“住得下、融得进、干得好”。截至目前,全县186名驻村工作队员均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生活、通讯、交通等补贴得到足额保障。优化考核模式。坚持结果导向,不断优化考核模式,建立健全驻村干部实绩实效考核制度,构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期满考核“三位一体”考核机制,充分听取驻点村群众意见,对平时考核具有4个“好”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2023年共有65名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优秀率达35%。注重结果运用。牢固树立让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的鲜明导向,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群众公认的工作队员,在评定职称、晋升职级、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激励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基层一线中干事创业、破解难题、服务民生。今年以来,从驻村工作队员中提拔重用4人,职级晋升10人,“五方面人员”比选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各1人到乡镇(街道)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