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桃江县委、县政府把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着力点,突出党建引领,“多层级”聚力、“多条腿”走路、“多方位”支持,摸索了一条符合桃江山丘区实际、地域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村级集体经济振兴之路,为乡村振兴有力有序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全县212个行政村、22个涉农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累计达4311.59万元,村均收入18.43万元。
“多层级”聚力
重点推动强领导。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办点并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建立县级领导联乡包村制度,结合乡村振兴每月深入联系乡镇蹲点调研、解决问题,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会商调度,各村(社区)都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了三级书记抓发展的强大合力。
建强支部强堡垒。持续推进“头雁工程”,开展“优秀青年大走访”,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发掘吸纳一批善于经营、懂经济的青年人为村干部,不断充实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人才基础,筑牢支部堡垒。如灰山港镇滩口上村,通过回引湖南长乐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全球到村担任党总支书记,2023年带领班子成员推动村集体经济创收84万元,实现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
注重考核强激励。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依据。对村级集体实现分级分类奖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后,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与村干部年度绩效奖励挂钩,完成当年度集体经济发展考核目标任务的村,按照有关规定可提取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20%、人均不超过8000元标准发放绩效奖金,切实激发镇村两级发展集体经济内生动力。
“多条腿”走路
“一村一策”明方向。坚持“一村一策”多元发展的思路,指导和组织各乡镇因地制宜制定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径、新模式,合理有效利用村级山林田土、闲置房屋、文化旅游等各类资源,通过做活土地文章、发展特色产业、盘活资产资源、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村一品”提效益。重点推广“资源经济型”“物业租赁型”“股份合作型”“服务经济型”“电子商务型”“文旅经济型”“产业发展型”等七大模式,引领各村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找准路子。如石牛江镇田庄湾村通过创办集贸市场,每年可收取摊位出租等物业费约4.5万元;桃花江镇拱头山村通过为小农户提供早稻集中育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每年可创收3万元;高桥镇罗溪村以罗溪瀑布旅游为主线、以特色富硒农业资源为基础,以景带旅、以旅兴农,将美丽生态蜕变为创收产业,为村集体增收近百万元,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增收500余万元,走出了一条“资源经济型”“文旅经济型”结合发展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
“一乡一特”强引领。以合作社为依托,强化项目带动,加大示范村打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发展,做大做强“一县一业”笋竹产业,示范带动修山面、松木塘红薯粉、鲱埠牛肉等“一乡一特”提档升级。如武潭镇大力发展竹笋特色产业,已有10多个村充分发挥拥有丰富竹林资源的优势,与当地党员、致富带头人合办竹笋加工厂,采取“合作社+笋厂+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鲜笋收购、加工、销售奖励、务工、分红等方式,带动了群众致富增收,2024年全镇预计收购竹笋800万斤,农户可增收800万余元,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可增加5万元。
“多方位”支持
强化政策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案和十条措施,积极统筹财政、农业、商务、银行等部门,在金融服务、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出台新举措。在制定相关资金分配方案时,我县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改、环节不少、全程跟踪”的原则,重点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有力激发了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活力。
强化资金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配套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帮助村级发展产业、实施项目。县财政每年整合安排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扶持“五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每年预算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
强化监督管理。县级层面先后出台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实施办法、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报账审批程序、资金票据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县纪委、县农业农村局认真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混乱、债权债务管理不严等六大类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改,清查整治了六大类问题2100多条,有效规范了村级组织“三资”管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