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益阳市将公务员先进典型的跟踪管理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聚焦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及记一等功人员的规范管理、成长成才和示范引领,营造了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先进典型持续发挥榜样作用。
聚焦规范管理
落实关爱举措
搭建市县两级公务员先进典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收集更新一等功以上奖励获得者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待遇落实等情况,先进典型成长轨迹愈加清晰。严格兑现奖励待遇,及时做好公务员先进典型享受相关待遇的申报工作,指导先进典型所在单位对获得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公务员按规定高定一至两档工资。每年组织健康体检,由先进典型所在单位或同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持续关注先进典型工作生活情况,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聚焦成长成才
持续激励培养
将干部赋能与先进典型的进步成长紧密结合,通过思想提升、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切实增强先进典型本领,挖掘先进典型潜能。选派先进典型参与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实践锻炼,采取推荐参训、点名调训等方式,组织37名先进典型参加省市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青干班、科干班等专项培训,强化理想信念,提升专业素养。注重针对性培养使用先进典型,对个人能力突出、符合岗位需要的先进典型优先提拔重用;对甘于奉献,长期扎根基层和工作一线作出贡献的实干型先进典型,量体裁衣,在职级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2017年以来,益阳市40名获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和一等功奖励的公务员中有29人得到提拔重用,32人晋升了职级。2022年推荐市公安局一等功获得者胡杰同志获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聚焦示范引领
发挥榜样力量
坚持把做好宣传、营造氛围作为有效方法,努力营造尊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鲜明导向。深度挖掘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精心制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宣传短片,通过微信公众号、党建网等方式集中宣传报道。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让先进典型事迹进机关、进课堂。连续两年邀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李狮和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郭辉到全市新录用公务员新任培训班作专题讲座,通过鲜活的事例和榜样的力量激励、鼓舞和引领广大公务员和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立足本职岗位担当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