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的职位资格条件如何把握?
答:
1.报考人员仅限于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的职位。
2.录用时,报考人员应为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两委”成员具体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设立党委或党总支的村(社区)应是党委或党总支班子成员,其下属党支部的班子成员不属于村(社区)“两委”成员。具体任职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为准。
3.截止2024年2月,报考人员应在现职岗位连续任职满3年,或未连续任职满3年但担任“两委”成员累计任职满5年。
4.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兼任村(社区)第一书记的,不得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