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也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常宁市强化“竞赛思维”,探索推行“红黄牌”预警处置机制,认真抓好“上”的干部培养选拔和“下”的干部管理使用,让“能上能下”成为干部工作新常态。
强化顶层设计,做好“赛前准备”
着眼建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将竞赛理念融入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把“学过、干过、管过”作为拟任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通过“赛场点兵”,打好选人用人“主动仗”。坚持“正确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常宁市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大力选拔政治过硬、对党忠诚,业务精通、本领高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坚决不用不愿做事、不敢扛事、装样子、混日子的干部,通过正确用人导向指引干部前进方向,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大小名单”。将谈心谈话与干部工作深度融合,实行“三分谈话工作法”,通过不同层级分层次谈、不同时间分轮次谈、不同类型分重点谈,综合听取“领导人”“监督人”“身边人”意见,全面了解干部作风和现实表现,将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干部纳入组织视野,建立全市“大名单”。强化绩效考核、平时考核、政治建设考察、巡视巡察等各类考核考察结果运用,在“大名单”的基础上,按30%的比例动态建立优秀干部“小名单”,将工作实绩突出、长期扎根一线、群众反响较好的“闯创干”型干部纳入其中,作为提拔使用“后备库”,防止急用现找、降格以求。实行“主力轮换”。结合换届后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调研、基层党建调研提升行动、无任用考察等掌握的情况,常态化开展干部队伍建设综合研判,重点分析单位班子运行情况及单位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及时筛选出领导能力不足、作风不实、身体出现问题、群众反响较差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并根据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形,采取组织处理、轮岗交流或者其他方式调整职务职级,以领导干部“能下”“真下”推动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保证队伍“战斗力”。对于空缺出来的职位,通过“大小名单”制度及时进行补充,确保工作不断档、发展不停步。
探索判罚机制,维护“赛场秩序”
参考赛场裁判制度,探索建立“红黄牌”预警处置机制,通过黄牌预警、红牌处置,对干部进退留转作出精准“判罚”。明确“判罚标准”。认真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根据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结合本地实际,从政治素质、工作实绩、能力作风等方面对干部作出硬性要求,有效解决“哪些情况授牌”“授什么牌”的问题。如在政治素质方面,对存在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观念淡薄等情形的,直接“红牌”否决;在工作实绩方面,对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视情况授“黄牌”或“红牌”;在能力作风方面,对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和品行不端、行为失范等情形的直接授“红牌”。同一干部在影响期内累计获得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的,即进入“下”的行列,进行相应职务(职级)调整。确定“判罚对象”。根据授牌标准,结合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考察考核,设置具体评价指标,对干部进行精准考核、科学评价。如通过政治建设考察给出干部政治素质评价,通过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给出干部工作实绩评价,通过换届风气督查、因私出国(境)管理督查、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查等专项督查给出干部能力作风评价,最后综合各方面评价进行评定,确定哪些干部授“黄牌”、哪些干部授“红牌”,让干部“下”得合情合理、“下”得心服口服。严格“判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组织部门牵头起草“授牌方案”,广泛征求纪委、审计、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各单位组织人事负责人和部分老干部、中层干部、基层干部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后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每次授牌均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各方面评价结果形成建议名单,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确保授牌程序规范合理、授牌结果群众公认。干部对授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授牌之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由市委派出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确不属实的,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
强化组织保障,抓好“赛后管理”
立足组织部门职能职责,抓好“持牌”干部后续跟踪管理和重新启用工作,坚决杜绝“一下了之”“打入冷宫”“放任不管”等情形,激励“持牌”干部知耻后勇、下后有为。实行台账管理。根据“授牌”结果,分“红牌”“黄牌”两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凡是进入台账的“持牌”干部,一律限制提拔使用。同时,对“持牌”干部定岗定责,并要求所在单位每季度报送1次“持牌”干部的现实表现,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对“持牌”干部开展一次考核,通过谈话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考察了解“持牌”干部各方面情况,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脱离处分影响期的“持牌”干部,“红牌”转为“黄牌”管理,“黄牌”则退出台账,恢复提拔使用资格。加强正向引导。针对“持牌”干部的处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改过自新、重获新生。如对政治素质不过关的,采取党校跟班学习、专题理论辅导、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增强政治素养;对工作实绩不理想的,采取业务技能培训、岗位履职培训、政绩观培训等方式,增强实干精神,激励担当作为;对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等方式,增强遵规守纪意识,改正不良作风。同时,建立帮带机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帮带本单位“持牌”干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回“正轨”。推进下后能上。围绕市委中心大局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持牌”干部专业特长、学历经历、个人意愿等因素,酌情安排从事临时性、专项性工作,让“持牌”干部在擅长领域发挥专长。通过“回炉淬火”,帮助“持牌”干部在实践锻炼中转变思想、提升能力、改正作风,重新激发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奋斗热情。对于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落实重要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优异的,能够胜任艰苦岗位工作的,得到组织和群众认可的,适时收回“红黄牌”,给予再上的机会,推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作者: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谭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