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门县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总目标,将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作为推动共同富裕、锤炼干部的双赢举措,连续10年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带队伍、谋发展、推项目、抓治理,助力全县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升至10万以上,成功创建国家级民委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1个,省级美丽乡村6个,全县文明村居创建覆盖率达55%以上。
配对式派驻,确保帮扶队伍持续优化。坚持把高质量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驻村干部择优派驻。制定印发《关于持续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村工作的通知》,按照“领导干部优先、中层骨干优先、有农村工作经验优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派专业相符、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驻村,共选派驻村工作队167支429人。驻村队伍因村选派。按照因村派人、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原则,根据不同类型村工作需要,对人选进行科学搭配、优化组合,轮换后全县驻村帮扶力量副科级以上干部117名,大专以上学历占85.7%,驻村帮扶队伍年龄、学历、梯次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驻村过程动态调整。制定印发《关于集中轮换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工作提示》,县驻村办统筹做好本县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派驻、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对工作队建立信息库,实行“一村一档”动态管理,对因身体、家庭等原因及不胜任的驻村干部及时调整。2023年新一轮驻村选派后调整第一书记8名,队员21人,实现驻村工作队整体优化。
下沉式帮扶,确保帮扶力度持续加大。明职责强赋能,推行“5888”帮带机制,确保融得进干得好。开展“五好”创建。以“五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创建为总抓手,营造了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了驻村工作队在村知晓率与满意度。出台“八项”制度。出台《石门县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明确了备案审查、教育培训等8项制度对全县工作队进行严格日常管理,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提醒谈话。细化“八个”任务。对省委提出的“八个推动”驻村帮扶任务,全面进行细化量化,因地制宜制定《石门县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任务书》,普遍完成80%以上“八个推动”任务。明确“八种”待遇。强化驻村帮扶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经费、疗养和专项体检等8项待遇保障,让驻村帮扶干部派得下去稳得住干得好。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暗访督查7轮(次)、印发通报7期,开展提醒谈话10余人,切实倒逼驻村干部驻村驻心、真帮实扶。
激励式培养,确保帮扶干劲持续提升。坚持将政治激励、典型示范、学习提能相结合。注重政治激励。实行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干群评价等,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对在驻村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确保考核结果精准科学。2021年以来,聚焦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一线选拔使用干部81名,省、市、县驻村干部159人获得嘉奖,23人被记三等功,有效充实乡村振兴一线力量。注重典型示范。石门县涌现出了全国扶贫楷模王新法、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张忠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李宏纲等一大批叫得响的先进典型,蒋登高等5名驻村干部曾获得全省最美扶贫人物称号,在全县掀起典型引领示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热潮。注重学习提能。定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业务培训,连续两年承办市级驻村帮扶专题培训班,邀请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开展业务教学,确保驻村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知晓工作任务、熟悉乡村振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