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界永定区把干部监督管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有效手段,立足“四个维度”,全面构筑干部监督立体防线,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突出政治监督。补足“精神之钙”,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高质量开展专题培训3期累计覆盖900余人次。做深“政治体检”,重点考察领导干部政治素养过不过硬、政治立场坚不坚定、政治定力沉不沉稳、政治纪律执不执行等方面。去年以来,对全区101个正科级单位进行了政治建设考察,根据在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1名党政正职,谈话提醒11名干部。建立区级领导指导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成立督导组全程参与监督,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绘好“政治画像”,结合全区换届后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调研,注重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和“两头”干部表现情况,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推进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走深走实,为选人用人提供科学客观依据。
聚焦选任监督。鲜明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廉政意见“双签字”、全程纪实、考察公告、任前公示等制度规定,把公道正派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出台《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八条规定”》,致力于打破“小圈子”和狭隘的“地域文化”,科学甄别干部的“五个政治”标准,确保选用的干部政治过硬。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着力构建部门联动、信息联查、结果联用的干部选任监督把关体系,推动干部监督由“单兵作战”向“团队协作”转变。去年以来因档案问题核查不清,取消考察资格1人,在考察中发现问题暂缓任用干部3人。做实巡察整改,对全区22个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被巡察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89个,均已督促巡查单位完成整改。
抓实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与公安部门出入境大队同步更新、无缝对接。紧盯“关键少数”,完成46名“一把手”离任经济事项交接,5名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出台《永定区关于加强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区管干部管理的暂行规定》,规范全区529名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区管干部岗位职责和管理监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去年以来,全区提醒谈话党员干部318人次、函询2人次、约谈12人次。畅通举报渠道,开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多形式、多途径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去年以来,及时处理涉干信访举报2件。
强化实绩监督。坚持实绩导向,出台《永定区关于在扶贫攻坚等急难险重工作岗位中考察识别选用干部办法(试行)》,把在一线工作中作风过硬、群众认可、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用起来,强化正向激励,让“实干者得实惠、奋斗者有奔头”。去年以来,全区在乡村振兴、应急处突等急难险重岗位上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330人次,占提拔使用人数的71%。强化容错纠错,出台《张家界市永定区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八种容错情形、三项关怀措施和四项结果运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帮助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营造“干部对事业负责、组织为干部撑腰”的干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