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溪县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极推动农村党组织书记选用、保障、管理等方式变革,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时代村级“领头雁”队伍。
把优秀人才集聚到乡村一线。拓宽选用渠道。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凡进必审,建立村干部选用10条“负面清单”,严格审查人选政治素质和资格。采取“一肩挑”、异地交流、下派任职等方式,拓宽选用视野,优化队伍结构,全县147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5%,平均年龄40.6岁,较上届下降7.8岁;大专以上学历47人,较上届提高15.6%。严格教育管理。统筹县乡培训资源,通过开办主体班、研讨班,对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培训。2022年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先后举办为期5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选派19名村党组织书记参加省、州专题培训。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是“一肩挑”监管体系,每年开展一次抓党建促乡村振履职考评,建立综合履职档案,报县级组织部门备案。培养后备力量。建立村级后备力量培养选拔制度,畅通优秀人才进入村级班子通道,按照“每村至少动态储备2名以上”的标准,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全县共储备村级后备力量178人。落实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联点结对、导师帮带制度,对大专以上学历、35岁左右的年轻农村党员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备足“源头活水”,形成结构合理、整齐有力的队伍梯次,为村级发展后继有人打牢基础。
把创业激情汇聚到田间地头。强化待遇保障。出台《泸溪县调整村(社区)干部实施办法》,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提高至4.5万元/年,并按全日制专科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博士3000元/月落实学历工资。严格落实离职生活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愿退出和离任村干部,分别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助。并将农村党组织书记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养老保险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后顾之忧”。注重政治激励。畅通职业晋升通道,每年拿出一定名额,面向村“两委”成员,公开招录公务员、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招聘事业站所干部,用于提拔和重用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坚持评优评先、“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向基层一线倾斜,2021年37人被选为州县党代表、67人被选为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党100周年“两优一先”表彰,18人获评全州、全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鼓励创业带富。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奖励机制,允许拿出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净利润不超过20%的部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创业带富激情。
把初心使命融入到群众心中。明晰服务职责。坚持“明职责”与“放权力”相结合,全面细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参照乡镇公职人员,制定上班时间、工作职责、纪律要求等工作规则,推动农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岗位由“半日制”“副业化”转变为“全日制”“职业化”。完善服务阵地。按照“平台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思路,整合资金1.2亿元,对全县147个村级党组织服务阵地进行提质改造,不断强化文化阵地功能和便民服务功能。严格实行村级党组织服务阵地挂牌准入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创优服务机制。制定《村级公共事务服务清单》,全面落实村干部坐(值)班、全程服务代理制,建立健全村民点单、支部下单、党员接单“三单”服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审批服务事项45项,推行“一门式”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智能化”服务,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