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年,郴州市北湖区下湄桥街道温泉路社区充分发挥居民公约作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行为规范的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区事务,弘扬公序良俗,“小公约”推进“大治理”,走出了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基层治理创新相融合的新路子。
立足铭于“心”,基层治理有“有规有矩”。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社区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居民公约就涉及什么问题。社区两委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把居民集中反映的“治安稳定怎么维护、车辆停放怎么规范、垃圾分类如何执行”等提议纳入居民公约,新增了移风易俗、扫黑除恶、文明创建等新要求,先“约”后“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再重新更换。二是坚持居民主体。按照“征求民意、讨论研究形成初稿、再征求民意、政策指导、再征求民意调整完善、审核把关”的“三上三下”居民公约修定流程规范,充分发挥居民在修定中的主体地位,让居民唱主角、居民说了算,这样既能更加贴近基层实际,也更具有自我约束力。三是坚持因地施策。针对社区居民小区多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居民公约“规”得准、“约”得实、能执行、见效果,社区重点围绕社会秩序维护、红白喜事操办、环境卫生整治等问题深入开展8次调研,并根据小区发展特点、所处地理位置和治理需要等因素,总结归纳出平安建设推进、环境转型优化、产业发展服务、流动人口调控、民生服务保障等多个侧重类型,引导各小区根据自身发展不同特点、所处地理位置和治理需要等因素积极制定各自的执行细则,街道社区两级分类指导帮扶。
立足践于“行”,基层治理“有为有位”。一是强化宣传宣讲。居民公约实施效果好不好,首要的是能让大家记得住。对此,社区从宣传内容、方式等方面入手,线下采取开展文艺宣讲12场次、宣传墙画15幅、发放1200余册口袋书等方式,线上利用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载体,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宣传,让居民公约走进群众心里。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建+居民公约”作用,通过党员带头执行、典型引领示范,推动构建党支部与居民、党员与居民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探索建立了“社区党支部—小区党小组—楼栋党员中心户”的三级共治模式,成立了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的服务小分队,党支部包楼门,党小组包楼层,党员包户,谁家有困难,党员、志愿者就上门服务,通过以党员带动单元,单元带动楼栋,楼栋带动小区管理,有效激发了自治积极性,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归属感不断提升。三是强化监督运用。通过选举社区有威望、有影响力的居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做好居民公约的解释、监督、执行情况记录情况工作。为居民建立诚信档案,从家庭和睦、邻里关系、文明礼仪、爱国筑梦四个方面为居民行为画“圈”制“框”。打造“红黑板”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将被纳入黑板,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
立足成于“效”,基层治理“有声有色”。居民公约最终要落实到群众生产生活,推动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社区充分通过发挥居民公约在邻里家庭、社会治安、平安建设、公共道德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弥补了法律的不足,推动社会秩序更加和谐,实现了由“社区管理”向“小区自治”的转变。一是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始终将文明创建提倡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居民公约修定全过程,在改造城市环境面貌的同时,培养现代文明意识,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形成良好文明习惯,带动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深入开展文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挖掘身边好人榜样,引领道德风尚,营造和谐文明新风,社区涌现出了助人为乐模范陈忠仁、身残志坚励志模范谭莉、孝老爱亲模范邓名乐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是引领移风易俗新风。在新修定的居民公约引领下,社区民众自我规范意识和基层环境都出现了很大改观。过去操办红白喜事比排场、比阔气,但是居民公约修定后,不仅严格控制酒席数量、标准,还明确非亲人员随礼不得超过100元,在社区“两委”力推、党员示范带动和“执约小组”监督下,以往攀比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三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居民公约把相关群众事务,特别是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事项固定,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做到有规可依,鼓励居民自行化解矛盾,力促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近五年来,社区纠纷调解率达100%,十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