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资格条件如何把握?
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含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研究生)。
符合以下情形的,也可以报考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1.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通过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推荐入学就读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通过高校专升本考试、5年制高职入学就读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根据《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录取、全日制学习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并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以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的学生。
4. 2022年8月1日以后退役的入伍大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