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发挥组织优势 提升干部统计意识

文章来源: 红星网  时间: 2022-12-11 20:17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干部统计意识,近年来,郴州市苏仙区委组织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组织优势,着力推进统计法规学习、统计法进党校、统计结果运用等工作,为苏仙全面依法治统贡献组织力量。

一、统计法规学教走深走实。一是突出“学”。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科级以上干部在湖南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如期完成统计相关课程学习,让干部学统计懂统计,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二是突出“培”。会同区统计局等部门精心举办统计法规知识学习专题培训班,分片区开展工业统计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场观摩会,大力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专题开展商贸新增入统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夯实统计基础力量。三是突出“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将《统计法》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必修课,重点讲解统计的基本概念、统计的职能、统计的主要政策、统计的法治建设和如何做好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等方面内容,并结合近年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面深刻剖析,提升干部统计意识。

二、干部选拔任用有凭有据。一是建立政绩档案。围绕聚焦中心工作、重在一线表现、评价客观公正、纪实简明扼要的原则,对全区11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领导干部主要职责、主要成绩、主要不足三类档案,将干部在依法统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主要不足档案。二是明确选用要求。严格落实《苏仙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明确把统计与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列入“一票否决”。干部考察使用充分征求统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充分了解考察对象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方面情况。三是严格组织实施。将统计监督结果纳入干部考察、考核、评价、任免、奖惩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零容忍”态度。去年以来,全区参加年度考核的科级干部共1043人,评选优秀等次人数243人,经征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共11人因联审单位“一票否决”事项被取消评优资格。

三、综合绩效考核从严从细。一是优化考核指标。全面完善《苏仙区2022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将统计工作作为区本级特色指标,纳入对镇、街道及区直、驻区有关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分别占3分、2分。二是深化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与区统计局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加大从统计工作完成度、完成质效、难度系数和改革创新方面进行科学评价单位,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客观性。对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扣0.2分;对在年度工作中出现其他重大失误,严重影响全局的,扣1分。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统计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担当,推动干部能上能下。2021年度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对72个区直单位绩效考核,其中2个单位得满分,其余70个单位扣除0.2-0.3不等分值,推动各单位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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