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耒阳市从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监督力量和奖惩机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一把手”监督“全链条”,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紧盯关键环节,抓实日常监督。全面规范正科实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一把手”选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凡提必审”、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要求,从根本上确保不“带病提拔”。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在设立干部信访举报中心的基础上,建立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电话、网络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对“一把手”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强化有效监督,严格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实行党政正职的出入境审批由市委书记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一把手”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筑牢监督防线。制定出台《耒阳市正科实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在全省县级试行正科实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试点制度,严格开展年度正科实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并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录入信息的综合分析与运用,做到及时提醒,保持警钟长鸣,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意识。出台制定了《关于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近两年来,对全市党政“一把手”共提醒谈话5人、函询26人、诫勉谈话7人,免职16人。
三、发挥联动效应,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全面整合监督力量,着力规范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对全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实行请示报备制度,形成监督常态化。出台《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与市纪委监委、审计、信访、政法等14个部门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与市委组织部的信息沟通共享,形成了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依托信访投诉举报、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巡察等部门渠道,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全方位监督。近两年来,通过巡视巡察,对3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留置,1人已经法院审理完成,2人相关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四、健全奖惩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分析研判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跟踪管理,对一些顽固不化,屡教不改的党政正职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等组织处理意见或建议,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时进行组织处理。去年以来,共对6名纳入“跟踪管理台账”的党政正职干部进行组织约谈。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绩效考核年度评为先进的单位党政“一把手”评为优秀等次,并给予记三等功奖励。落实领导干部人文关怀机制,出台了《耒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人文关怀;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家访制度,把加强人文关怀和严格监督管理有机统一,通过领导干部到干部家中拉家常、摸实情、送温暖,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推动领导干部良好家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