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监督是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保障,是政治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娄底市娄星区深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为抓手,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推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取得扎实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推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精准发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娄星区科学谋划,借力区委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做到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与区委巡察统一开展、同步推进、同时反馈、一并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出台《娄星区选人用人巡察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专项检查9个工作步骤,全面梳理8类23个91项风险隐患,确保监督检查精准“把脉”,开好“方子”。聚焦专项检查专业队伍薄弱问题,探索出台《娄星区选人用人巡察检查工作人才库建设及管理办法》,在全区范围内择优挑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表现突出、能吃苦打硬仗的优秀科级干部和年轻干部,建立专项检查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按需取用、上岗培训、尽锐出战。入驻检查前,由组织部门开展专题辅导和培训,编印《选人用人巡察检查工作手册》,讲任务、提要求,教政策、授方法,有效提升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质效。
紧盯“关键少数”,推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靶向发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党内监督的焦点和急需探索破解的难点问题。娄星区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20项措施》,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提出3方面20条举措,从制度层面加强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日常监督,防范政治风险和廉政风险。在全省率先将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表现纳入区委巡察重要内容,由巡察组上门对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区管干部和重要股室负责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察监督,通过走访小区物业、邻居、配偶及父母子女等,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表现情况进行等次评定,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净化自身“生活圈、娱乐圈、朋友圈”,以“关键少数”为支点推动“绝大多数”对标看齐,整体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突出“标本兼治”,推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持续发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是新时代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娄星区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在抓过程、抓结果、抓成效上持续发力,有效形成问题整改“全过程”“全链条”式监督。整改前,由组织部门及时对选人用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审核梳理和分类细化,会同巡察办形成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给被巡察单位,督促整改单位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跟踪、完善提升的,要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整改过程中,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执行挂图作战、跟踪督查、后进约谈、验收销号“双签字”“双销号”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整改完成后,由被巡察单位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以公示倒逼全面整改。同时,扎实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切实提升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