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溪县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突出日常监督、任前监督、协同监督、社会监督,全面扎紧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钢铁篱笆。
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苗头抓预防,研究制定《泸溪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把平时考核作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强化平时考核,及时肯定鼓励、提醒纠偏,切实为广大干部戴上干实事、求实绩的“紧箍咒”。每季度对县直部门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领导干部存在的小问题,及时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使干部心畏言戒行止,有效防止干部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突出关口前移,强化任前监督。坚持思想引导在先、预防提醒在先,结合干部选任程序,推进监督关口前移,不断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干部个人“档案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和考察组成员依次对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终止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一律不上会研究,确保拟提拔干部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先后对280余名干部进行任前审核。
突出部门联动,强化协同监督。建立由县纪委监委、巡察办、信访局、编办、审计局等5个部门组成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研究一批次干部,均向成员单位征求一次意见,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干部监督情况,及时交流干部监督信息,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紧盯“一把手”和关键领域、重点岗位干部,采取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离任和任职3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已确定对7个单位11名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突出完善体系,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构筑干部监督预防体系,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12380”选人用人信访举报体系,实行专人值守,确保监督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实现干部管理监督无缝隙全天候。不断拓宽干群参与渠道,扩大干部监督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出台《泸溪县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干部监督从“工作时间内”向“八小时外”转变,重点搜集干部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表现,建立干部“八小时外”负面信息库,督促党员干部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休闲圈,在公众中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