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东坚持“全面保障”。保障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的权益,全面提升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水平。
一是坚持“温度”关怀。健全完善基层干部体检制度、疗养制度和心理健康辅导制度,确保基层干部身心健康。对在特殊工作岗位上的干部关心关爱,出台了《关于调整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实施意见》。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将实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308名乡村医生纳入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是坚持“力度”保障。提高乡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乡镇公务员乡镇工作补贴,2020年开始,对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至25%,乡镇公务员的工资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公务员13%;适当提高了我县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其中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农村教师享受边远乡镇艰苦补贴和人才津贴;乡镇卫生院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差额、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事业编制,乡镇卫生院按照不超过单位结余部分50%的标准增发奖励性绩效。
三是坚持“精度”激励。统筹使用公务员职级职数,优先用于乡镇公务员,特别是对于任职时间长、一贯表现好的,在三大攻坚战和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重点倾斜。近年来,衡东县各乡镇职级晋升共计12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