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个维度”考出机关导向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融合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
娄底市检察院从强化思想、制度、业绩、纪律的“四个维度”入手,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自我考核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法,使考核工作干在平时、考在平时,有力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落地落细落实,考出了公平、考出了干劲、考出了实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凝聚考核共识
院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机关纪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压实各级责任,构建起“党组领导、政工牵头、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考核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注重思想引导。公务员平时考核能否顺利开展,关键是要扫清干警在思想上的抵触情绪。针对有的干警认为平时考核多此一举以及办案工作、中心工作任务重没有时间精力等问题,院里多次召开院务会、部门会、支部大会,讲清公务员平时考核的作用和意义,让大家从思想深处提高对平时考核的认识,为考核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营造考核氛围。公务员平时考核是个新事物,为了让新事物在干警心中留下深印象,院里在检察内网专门开设了公务员平时考核专栏,及时发布有关平时考核文件精神,院里六个综合职能部门将平时检查情况及时在专栏进行通报。同时,机关党委把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有计划纳入每月各支部学习内容,让干警在举手投足中感染到平时考核时刻就在身边。
市检察院办公室研究讨论本部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二、优化制度设计,完善考核体系
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平时考核制度建设,集思广益,用好的机制、方法去激活推动平时考核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注重系统思维。院里采取以公务员考核为统领,平时考核、精细化考评和检察人员考核融合推进的“1+3”模式进行考核,既注重部门职责完成情况,又考核个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既体现部门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又充分强调个人的才能业绩。二是充分征求意见。为建立健全具体、科学的考核机制,院里经过考核办会议、院务会、党组会三级会议研究酝酿,又充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修订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细化考评办法》,突出体现人员分类管理的精神。三是不搞繁琐哲学。与以往考核不同,平时考核不再单独设置指标,在检察人员考核和精细化考评的基础上进行,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考核主要以检察官业绩为依据,司法行政人员等其他人员主要以岗位履职为依据,不再额外增加负担。
市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讲评市院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情况
三、突出业绩导向,优化考核内容
为全面考察了解检察干警德、能、勤、绩、廉等日常表现,公务员平时考核突出“政治、业绩、争优”三项内容。一是突出政治能力。政治考核主要体现在共性指标上,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日常出勤等。共性指标考核由六个职能部门根据精细化管理职能和规定,对各个部门工作作风、日常出勤等进行日常督促检查,点名道姓通报到人和事,按照月结、季评的方式汇总检查情况。二是突出业务能力。业务能力主要体现在个性指标考核上,重点强调检察质效,又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特点,突出办案能力、辅助办案能力、岗位履职能力,个性指标由各部门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三是突出争先创优。平时考核意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在平时工作中,工作干得好业绩突出、相关工作给院里争取了荣誉、相关信息宣传、理论研究被上级媒体采用等,六个综合职能部门在共性指标考核中均设置了加分项,作为激励工作加分,有力地激励了干警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创新、争创佳绩,精气神焕然一新。
四、严格纪律刚性,注重结果运用
市院着重强化考核程序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助推器”作用。一是严格考核程序。平时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流程进行,每季度一考核,考核步骤为个人小结、各部门评鉴等次、考核办审核、结果反馈。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考核办反映。二是划定考核底线。为坚决杜绝考核中的老好人思想、平均主义现象,考核办进一步细化了各类等次评定标准,划定了考核底线。凡是在案件质量评查、党风廉政建设等中被扣分的,一律不得评为好等次,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严格按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今年来因案件质量评查、纪律作风建设扣分当季度不能评为好等次的45人次,因受提醒谈话当季度不能评为好等次的8人,受诫勉谈话半年内不能评为较好及以上等次的1人,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评为较差等次的1人。三是强化结果运用。2021年度市院机关参加平时考核336人次,好等次131人次,一般等次5人次,较差等次2人次,不定等次8人次。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优岗优先从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或较差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同时好等次人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优先考虑,切实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