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财会金融人才
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相关中央在湘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湖南省省级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方案》(湘人才发〔2021〕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省财会、金融领域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政治忠诚可靠、国际视野开阔、专业素养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端复合型财会金融人才,现就开展2021年湖南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一项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财会金融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2.具有经济金融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财会或金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分析研究及组织协调能力,从事财会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
3.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较好地应用英语进行专业讨论和交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 企业类。在中央在湘企业和省国资委管理的大中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集团公司财务部门主管,或在上市公司、其他大中型企业或民营企业中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包括通过全国或湖南省合格分数线),或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会计师职称3年及以上,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成绩特别突出的。
2. 注册会计师类。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级,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5年以上,具有主持大型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
3. 行政事业类。在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 综合管理类。在省内金融管理部门、在湘各类金融机构、其他已获金融业务许可或备案的在湘企业和金融行业协会中担任单位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熟悉金融运作,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在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重大金融任务、重大金融课题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级以上部门认可和肯定,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社科类金融领域的项目研究,成果比较显著,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 专业技术类。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评审确认的高级经济师或相近专业副高以上职称资格,或具有保险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CFA二级及以上)、证券保荐人资格等任意一项;且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突出业绩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 受到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或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2. 最近5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影响;
3. 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有直接关系的;
4. 在申报过程中存在造假、作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形的。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
1.申报人如实填报《2021年湖南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附件1,可在省财政厅官网下载:http://czt.hunan.gov.cn/),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职称、任职文件、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至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人才办)。
2.办公场所在长沙的企事业单位、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其他已获金融业务许可或备案的企业和金融行业协会,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省属企业等单位的申报人,其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送至省委人才办,申报时间为9月6日-9月17日。
其他办公场所不在长沙的单位,申报人应将申报材料交本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所在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委人才办)复核,并由市州委人才办提出审查意见。申报时间为8月30日-9月10日。
3.各市州委人才办复核同意后,于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以及《2021年湖南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省委人才办。
4.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省委人才办,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1办公楼3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angfangkjc@163.com。
(二)笔试
1. 省委人才办将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8:30-12:00,地点另行通知。
2. 企业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的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宏观经济与金融政策、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创新、金融扩大对外开放、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等;行政事业类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经法规和英语等。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申报材料评分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湖南省财政厅官网公布。面试由省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征求单位意见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材料评审以及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总分高低顺序确定入选考察对象,通过函调方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
(五)审定人选
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将拟入选对象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通过湖南省财政厅官网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事项
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周期为3年,分集中培训、课题研究和跟踪培养三个部分。每年集中培训两次,在主要培养基地(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时长约一个月,在辅助培养基地(国内知名高校)时长约半个月。培训费用由省财政专项经费负担,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往返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联系人:高彩霞、方芳,联系电话:0731-85165160。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