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人用人各环节实行即时监督、全程签字、底稿管理,一事一记、一人一档,确保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可追责
2每年编印、更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案例选编》,通报30个易错案例,警示领导干部
3推动专项检查与市委巡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已结合巡察工作开展10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中国组织人事报株洲讯 (通讯员 株组轩)近年来,湖南株洲市干部监督工作坚持关口前移,突出抓早抓小,把从严管理监督贯穿干部育选管用全过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和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让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干有所成。
该市瞄准“风险点”,立足“治未病”,出台《市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细则》等13个制度文件,坚持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全力构建选人用人监督全链条。以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为主线,突出选人用人各环节主要工作、责任主体和重要情况的记录,实行即时监督、全程签字、底稿管理,一事一记、一人一档,确保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可追责。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制定6个配套文件,注重解决干部实际问题,关心关怀干部身心健康,近三年来提拔重用64名在脱贫攻坚、产业转型、项目建设等方面实绩突出的干部,通过媒体为2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提升填报工作质量,该市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两项法规”,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辅导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开展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填报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填报质量。每年编印、更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案例选编》,通报30个易错案例,帮助领导干部在“身边人”“身边事”的比较中得到警示。探索建立“两提醒一辅导一审核”工作法,对拟提拔为县处级干部的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和干部监督部门先后提醒说明,填报前由干部监督部门对考察对象及其配偶进行“面对面”辅导,夫妻同场听、同时填、同承诺,填完后由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核把关,推动查核一致率逐年提升。坚持“凡提必核”,并按规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从严从实运用好抽查核实结果。每年查核结束后,将不如实报告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及时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聚焦选人用人突出问题,该市坚持市委巡察到哪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就同步跟进到哪里,推动专项检查与市委巡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已结合巡察工作开展10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不断修订完善结合巡察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操作办法,总结推广“七看三听十查”工作法,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定期调度沟通制度,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巡察专项检查反馈的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坚持对账销号、挂图作战,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实行清单销号式管理,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把专项检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作为检视组织工作问题的重要参考。结合专项检查进一步深化巩固超职数配备干部、带病提拔等专项整治成果,在落实专项检查整改要求的同时,借助巡察利剑作用,推动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管理,提高组织工作质量。
同时,该市紧盯日常监管,建立多层次的“监督圈”,经常性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活情况”“新变化”,持续深化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家访制度,切实把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外等各方面情况纳入监督视野,让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眼前”。探索建立干部监督特别档案,不断健全干部实绩、干部监督“负面清单”、干部专项治理信息“三本台账”,对纳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提前进行“凡提四必”,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直接中止选拔任用程序。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健全“12380”举报网站、电话、来信、来访综合受理平台。近三年来,受理各类举报件153件,督查和督办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件32件,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