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2日讯(通讯员刘丹刘开云)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制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10月21日,省委党校2019年下学期中青干部二班全体学员带着课题,来到长沙市纪委监委现场观摩与调研。
长沙市监察委员会于去年1月10日挂牌成立,通过加强内部纵向和横向统筹协调,构建了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在深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他们坚持以纪法思维和方式惩治腐败,出台了留置审批和执行、审理调查安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等系列制度;从严规范使用调查措施,审慎、全要素使用监察法赋予的“12+3”项调查措施,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同时,坚持监察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注重证据链条的完整、闭合和稳固,使证据能直接运用于司法审判,与司法机关实现无缝对接。
学员们与长沙市纪委监委的同志就监察机关怎么自我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及管辖、证据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绩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进一步强化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