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2019年度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中,以下考生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或被专业机构认定为雷同答卷。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5月24日17:30前)向我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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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9年5月21日
附件一
以下19名考生在公务员考试笔试中,存在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二
以下6名考生答卷经专业机构认定为雷同答卷,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九条规定,拟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