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正确用人导向,沅江市坚持把从严监督管理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
一是严格动议提名,把好“动议关”。市委在干部调整上始终把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放在首位,遵循“七个坚持”和“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在“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扶贫一线工作推进中表现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2018年以来,共提拔重用基层党建干部15人、综治维稳干部5人、脱贫攻坚干部6人。
二是严格推荐审核,把好“推荐关”。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人选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制度。对推荐人选坚持“三查三看”,即查机构规格看是否符合规定,查编制职数看是否出现空缺,查推荐人选信息看是否符合条件;做到“四个清楚”,即政策规定清楚、班子状况清楚、干部信息清楚、廉政表现清楚,守好推荐门槛。
三是严格精准考察,把好“考察关”。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情况,力求考准察实,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凡存在问题不符合选任条件,或问题没有了解核实清楚的干部,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坚持干部选任方案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双控”制度。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及实施细则,3人因档案审核发现问题而取消入选资格。同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市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从严规范市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四是严格民主决策,把好“决策关”。严格落实“三不上会”要求,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时,实行市委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对拟任人选全部实行无记名票决。出台《沅江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沅江市科级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