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记者从全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部署会议上获悉,湖南省将重点推进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基层一线、非公经济组织和青年人才等六大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经信委、省农委、省卫计委、省国资委、团省委等34个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才评价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六大重点人才领域的牵头部门代表就落实《实施方案》进行表态发言。
《实施方案》指出,要围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相适应的人才评价制度,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实施方案》强调,对于科技人才,要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要坚持德艺双馨,做到思想水平、业务水平、道德水平相统一,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评价体系。
对于教育人才,要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核心内容,分类建立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
对于医疗卫生人才,要完善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
对于技术技能人才,要分专业领域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等实际能力和业绩;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要完善面向企业、基层一线、非公经济组织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评价制度;创新基层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林农)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完善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申报评价办法;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
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六类重点领域人才中,非公经济组织作为市场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组成形式之一,备受社会关注。
政策更优惠 渠道更畅通 含金量更高
据湖南省人社厅专技处负责人介绍,湖南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将享受更多优惠。湖南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采取了一系列向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倾斜的政策,概括起来就是“三放宽”“一畅通”和“一不限”。
“三放宽”即放宽学历要求、放宽论文要求、放宽英语和计算机要求。“一畅通”即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一不限”即职称评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目前,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渠道完全畅通,各级人社部门受理的大门完全敞开,不存在任何阻力,同时,申报和评审条件更加优惠,相比事业单位更具优势。”人社厅专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不仅享受更多优惠,还拥有更高含金量,且职称可跨部门跨地区互认。
该负责人介绍,本省凡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考试)。
与此同时,湖南职称评审对非公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事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一视同仁,即实行统一评审程序、统一评审组织、统一职称证书,所取得的职称在全省有效。
据介绍,湖南省还将县及县以下单位及专业技术人才明确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各系列(专业)在不降低评审标准条件的前提下,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试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非公经济组织在县及县以下的,可享受此政策待遇。
据悉,目前湖南明确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由为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受理后,按29个系列或专业可直接将材料归口分送到相应职称评审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此外,湖南省职称评审对非公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一视同仁,在组建专家库时,人社部门将更广泛地征求全社会各阶层的意见,争取最大限度地将非公经济组织(包括自由职业者等)中专业水平高、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家,吸收到全省统一的系列或专业职称评委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