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近日,湖南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芙蓉人才行动计划落实落地的方案(2018-2022年)》,以实施引才、聚才、铸才、育才、扶才、优才六项人才工程为抓手,推动芙蓉人才行动计划落实落地。
六项人才工程的目标是什么?都有哪些重大举措?我们一项项来看!?
一、智汇潇湘引才工程
目 标
以引进急需人才为重点,在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重大装备、生态环保、航空、现代农(种)业、军民融合、文化创意、电子商务、金融等重点领域,引进500名(5年计划数,下同)以上“高精尖缺”人才,以此示范带动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引进一批创新创业人才。
举 措
1、盘活引才编制
支持事业单位开设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2012年底人员编制基数内,调剂3000个事业编制,设立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管理专户。
2、发布引才目录
编制芙蓉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向全球适时发布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单位、岗位、专业等,引导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向我省重点产业、行业、领域、项目、学科及各地流动。
3、实施引才项目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服务期给予每人50-100万元一次性补助。新建50个省级海智基地,择优资助100个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
4、夯实引才载体
开展“海纳英才•智汇潇湘”系列活动,依托港洽周、沪洽周、湘商大会等活动开展引才对接洽谈。在海内外重要城市、高校设立引才联络站,构建链接全球的引才网络。
5、创新引才机制
推进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等市场化标准引进产业和创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人才项目评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猎头公司,着力培育一批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发展高地聚才工程
目 标
以聚集人才团队为重点,在全省重点区域、重点园区、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优势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双一流”建设高校、重大科研平台,分别打造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人才聚集高地。
举 措
1.形成重点区域人才集聚群
将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政策扩大至全省,在重点产业领域集聚一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跨越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加快湘江新区和“创新谷”“动力谷”“智造谷”聚才步伐,把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人才高地。
2.构建高校“双一流”人才集聚场
实施“双一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领军人才计划,培养学科和专业群发展领军人物,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
依托高校重点科研领域、重点专业群建设领域、重点学科发展方向、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或科研基地等打造人才“磁场”,建设200个“双一流”创新团队;增设芙蓉学者岗位,聘任芙蓉学者特聘教授300人、芙蓉学者讲座教授300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400人,按聘期每人每年分别资助20万元、12万元、10万元。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培养专业群发展领军人才,择优遴选聘任专业群带头人200名、产业导师200名、骨干实训教师400名,按聘期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
3.打造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链
落实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后补助、重点优势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进培育高素质人才补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遴选100个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资助100万元,形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轨道交通、重大装备、现代农业、文化创意等6个有国际影响的产业人才链。
4.建设各类园区人才集聚地
加强园区人才工作,指导园区编制人才规划、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强人才工作交流培训。
推进园区“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人才公寓”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园区建立双创基地、众创空间,营造宜业宜居的人才环境。
大力推进园区依托地域优势和产业特色汇聚人才,在全省建成20个特色园区人才集聚地。
5.组成重大科研平台人才集聚圈
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经考核认定择优给予资助,形成5个以上国家级科研平台人才圈。
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和“院士专家行”活动,扩大企业类、园区类工作站比例,择优给予新建工作站50—100万元资助,形成150个院士专家集聚圈。
三、名家名匠铸才工程
目 标
以铸就高端人才为重点,分类抓好各领域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领域优秀人才成名成家,跨入国际国内领军行列。
举 措
1.大力铸就科技领军人才
加强院士增选推荐工作,发挥湖南省院士咨询和交流促进会作用,强化与在湘院士、湘籍院士、外聘院士对接工作。
培养100名以上科技领军人才。
加强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推荐工作,给予入选者配套支持。
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遴选50名省知识产权专家顾问。
对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培养100名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杰出专家、200名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省内学术技术骨干或有较大发展潜能的后备人才。
2.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家
加强企业领导人才培养,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外部董事制度,加强企业领导后备人员培养。以各领域企业领导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为重点,造就1000名左右创新型企业家。
3.加大名家专家造就力度
每年集中举办“院士大讲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出国境培训班,直接培训200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评估确定3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每个基地资助50万元。造就3500名教学名师、诊疗名医、文化名人,培养100名全国有影响的湖南新型智库领军人才和100名青年拔尖人才。
4.加快高技能人才发展
落实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政策,对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晋级给予补贴,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力度,建设3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资助。
积极开展湖南技能大赛和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举办“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活动。
开展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制度试点工作。
适当扩大“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等评选规模,培育推荐一批大国工匠,造就300名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能手。
5.加强国际化高端人才培养
加大外向型人才培养力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开展联合办学、互派留学生工作。
在科技型企业中选拔100名企业家和100名青年科研骨干分批赴境外学习培训,组织100名技术经纪人分批赴境外进行能力提升培训。
四、青年菁英育才工程
目 标
以培育青年人才为重点,坚持高质量培养、全方位储备、大规模选拔、强力度支持,加快优化人才梯队。
举 措
1、推进协同育人
引导高校培养一流人才,推动校企联合招生和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支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鼓励高校聘任企业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担任校外导师。
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立足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深化课程改革。
强化创新创业菁英和青年蓝领培育,选送500名大学生、500名青年高技能人才在境内外开展培训交流。
2、优化遴选招录
建立高校毕业生招聘快速通道,每年组织企事业单位赴高校和人才密集城市引才,定期邀请重点高校、重点(急需)专业毕业生来湘参加社会实践、工作实习和人才交流活动,推进校企合作对接、共建实习基地。
加大从优秀高层次年轻专业人才中招录公务员力度,定向国内重点高校、国(境)外知名大学选拔选调生。
在购租房补贴、就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3、强化项目支持
加大向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推送青年人才工作力度。
给予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青年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优秀青年人才配套支持。
加大省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40岁以下人才领衔的项目占比一般不低于60%。
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纳入省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评奖范围。新设博士后站点100家,每家给予50万元启动经费,培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1000名,给予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10万元的科研经费。
培育青年党外科技人才50名,每人资助50万元。
支持培育湖湘青年英才400名,科技创新类青年英才每人资助50万元,其他类青年英才每人资助10万元。
4、加强创业孵化
大力培养年轻一代非公有制企业家,通过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等为优秀青年提供创业支持,推进创业导师队伍、创业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教育、辅导、孵化和创新创业大赛。
五、固基兴业扶才工程
目 标
以扶持基层人才为重点,破解人才瓶颈制约,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造就更多乡土人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和内生动力。
举 措
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加强涉农院校和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培育2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
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十佳农民”遴选工作,培养5万名农民大学生。
2.引导人才上山下乡
推进万名专家服务基层,开展“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选派工作,组织湘西特聘专家开展科技帮扶。
为每个贫困县组建1个以科技副县长为团长、科技特派员为主体、团员10人以上的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团队式、成建制推进科技人才向贫困县、贫困村全覆盖。
3.推进人才回乡创业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商标注册补贴。
加大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政府购买力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就业。
打造一批融科技示范、技术集成、创业孵化、平台服务于一体的“星创天地”,招引10万名能人返乡创业带富。
4.培养农村专业人才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和服务基层年限、效果,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在农业、林业、医疗卫生等系统基层单位,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
推进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
加快农村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湖南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遴选“十佳农业科技领军人物”。
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推进相关院校与基层农业推广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服务机构联合培养人才。
推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建设,依托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引进培养科技服务机构80家,培养基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00人。
加强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工作,每年定向培养师范生8000名、医学生1500名、农技特岗人员500名。
六、崇绩重能优才工程
目 标
以优待各类人才为重点,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全方位、全链条支持力度,努力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
举 措
1.科学评价人才
全面落实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积极探索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不拘一格评价选拔人才。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职称评审资历、台阶、年限等条件限制。
2.联系服务人才
加强对专家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建立“百名领导联系千名专家”“千名领导联系万名企业家”“万名领导联系十万名工匠”制度。
实行“优才卡”制度,落实来湘人才居留、落户、社保、购房、子女就学等便利政策。
组织专家开展国情省情研修活动,定期组织专家体检、休假、疗养,按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障待遇。
加强创新人才维权援助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着力推进创新保护。
3.有效激励人才
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允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依规离岗创新创业。
允许事业单位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知识技术密集、国家重点扶持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
全面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自主权,支持其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分类推进科研院所改制。
按规定实施我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经费由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4.评选表彰人才
建立杰出人才荣誉制度,按规定开展湖南省“芙蓉人才奖”评选。“芙蓉人才奖”获得者纳入各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名单和人才数据库。
完善其他各类奖励项目,各地区、各单位可对贡献突出的专家和团队给予奖励。
5.推介宣传人才
做好人才推介工作,推选优秀人才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人才担任党委政府决策咨询顾问、行业首席专家等。
加大对优秀人才、名家名匠以及人才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培树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