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出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试行)》《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试行)》《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五化”建设标准),为新形势下“两新”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五化”建设标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在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等方面,明确了“两新”组织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着力重点和工作标准。
立足要求规范建设
在支部设置方面,对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可依托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众创空间等建立区域性或综合性党组织,统筹抓好聚集区的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及县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在管理服务方面,按照党章对“两新”组织党组织的职责定位,着力提升支部的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提出注重从“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鼓励“两新”组织服务中心大局,围绕“三大攻坚战”等工作,饮水思源、回报社会、造福人民。在工作制度方面,推进“述职评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双培工程”,落实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要求做好“两新”组织人士政治安排和评选表彰中的政治审查把关工作,明确自身建设制度、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评议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的要求流程任务。在阵地建设方面,规范党员活动场所党组织标识标牌设置。既提出工作的目标要求,又列出工作的措施程序,明确了“怎么抓、抓什么”“谁主抓、谁负责”的问题。
针对问题精准施策
根据“两新”组织支部设置不规范、组织生活不经常等问题,在目标层面强化刚性执行。在支部设置方面,明确设立、变更、调整或撤销党支部流程,规定上级党组织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明确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上级党组织对届期将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书面提醒。在组织生活方面,选配的党支部书记须具有1年以上党龄;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党性教育基地、扶贫联系点等平台阵地,增强活动实效,防止出现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在管理服务方面,明确党员档案交党委归入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由上级党委集中保管;每年按规定公布1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分类指导探索创新
根据省本级社会组织党支部中功能型党支部占70.3%,全省占比达47.4%的实际,单独制定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建设规范标准。结合“两新”组织工学矛盾突出、党员活动开展难等实际,既提共性要求,又提个性要求,给基层支部工作落实落地预留空间。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明确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培训,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主题党日活动可邀请不是党员的出资人(负责人)、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职工代表等参加;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三会一课”。在阵地建设方面,推行线下实体阵地和线上虚拟阵地建设融合发展,提倡以支部为单元建立党建微信群、QQ群,开设微信公众号,依托“红星网”“红星云”建立党员与党组织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以“微党课”“微视频”“微动漫”形式,建设党员随时随地接受学习教育管理服务的“网上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