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有关精神,日前,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设立省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管理专户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
意见具体内容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
人才编制专户如何设立?
在不突破2012年底人员编制基数的前提下,省直调剂1500名事业编制,建立省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管理专户,专门用于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所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主要用于哪些机构和单位?
人才编制为专项事业编制,主要用于高等院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
哪些人可以申请?
(一)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前10名,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5名;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完成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二)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芙蓉学者特聘教授。
(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对象。
(五)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六)国家教学名师奖、全国模范教师,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世界技能大赛前3名获得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省部级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七)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等紧缺专业和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及全日制博士。
使用程序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使用人才编制计划。
(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的编制情况和引进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有空余编制的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首先使用现有空余编制,不另从编制专户中划拨;没有空余编制的单位,按实际需要下达专项人才编制。
(三)对于符合芙蓉人才行动计划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先引进再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或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人才编制如何管理?
(一)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人才编制管理,严格实行人编对号,严禁其他人员挤占、挪用人才编制。建立健全人才编制使用台账和人才基本信息数据库,用编单位每年12月底以前要将人才编制使用情況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对引进人才自然减员或调离用编单位的,人才编制予以收回。
(二)加强对人才编制使用情况的检查评估,加大对违反人才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人才编制实名库,实行专项管理和核准。对违反人才编制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工作完成前,不再受理其人才编制使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