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明确驻村帮扶工作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州、县市区驻村办,各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派出单位:
根据全省扶贫工作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的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全省各级驻村队伍的管理工作,推动各级工作队改进作风、扎实履职,现就进一步明确驻村帮扶工作管理职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派驻村办要切实担负起对全省驻村帮扶工作的宏观指导责任
1、加强对省派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服务。采取分片联络、现场走访、构建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与省派工作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省派工作队履职情况。以省派工作队长为重点,每年至少举办1期省派工作队示范培训班,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分片区交流等方式加强对省派工作队长和队员的培训。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的驻村干部,进行约谈教育;对问题突出和不能胜任的,及时进行召回撤换。
2、认真抓好对全省各级驻村队伍选派工作的调度指导。适时调度、掌握全省各级选派工作队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市县按照尽锐出战、应派尽派的要求选好派强工作队,实现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一村一队”全覆盖。
3、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以“四不两直”为主要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省各地开展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等情况进行督查抽查,重点查看选人准不准、干部驻不驻、帮扶实不实、管理严不严、保障强不强,根据走访情况下发通报,推动驻村帮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发现树立先进典型并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发现全省驻村帮扶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适时在各级工作队中推介,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红星云、红星网等网络渠道进行宣传,形成良好工作导向和舆论氛围。
5、注重研究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解剖麻雀”,及时掌握驻村帮扶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办法和举措,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提高驻村帮扶质量和效果。
二、市州驻村办要切实担负起对区域内驻村帮扶工作的指导推动责任
1、加强对区域内驻村干部扶贫业务的培训。重点抓好对市州选派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扶贫政策和方法,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2、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将督查、抽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区域内驻村工作队的履职情况、作风建设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在本区域范围内通报并报省派驻村办备案,注意督促做好问题整改。
3、加强工作调度和情况交流。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区域内驻村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召开驻村帮扶工作片会等方式,推动工作队之间相互学习交流。
4、做好区域内驻村工作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宣传。及时发现总结本区域内驻村帮扶工作的先进事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5、切实搞好上下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县市区驻村办开展工作,及时向省派驻村办报送工作情况。对工作队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好跟踪协调服务,为区域内各级工作队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县市区驻村办要切实担负起对县域内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直接管理责任
1、把省市县三级工作队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严格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县域内各级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台账,制定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指导落实结对帮扶工作,推动形成全县工作队“一盘棋”的管理格局。
2、扎实开展扶贫业务培训。协调扶贫、农业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作队开展扶贫理论、政策和实际操作业务培训,确保县域内每名驻村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得少于1次。定期召开工作队情况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宣传推介典型。注意组织工作队长参加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有关的会议,帮助他们及时掌握工作最新进展和相关政策要求。
3、建立健全并落实考勤管理制度。明确驻村干部考勤管理和请销假报批程序,指导乡镇负责工作队的考勤检查和请销假登记,督促工作队严格遵守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的要求,有效杜绝挂名、走读现象。县市区驻村办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汇总,每个季度对考勤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通报情况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和省市两级驻村办备案。
4、切实抓好对驻村工作队帮扶绩效情况的督导。开展县域内各级工作队的全覆盖走访,重点查看工作队是否熟悉基本村情民意和扶贫工作政策、是否按要求走访全村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是否精准制定并实施帮扶措施、是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对不胜任驻村帮扶工作的,及时向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提出召回调整意见。
5、用心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注意调度掌握驻村帮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提请县驻村帮扶领导小组研究、召开县直行业部门联席会议等方式,帮助工作队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条件。
6、抓好抓实考核工作。把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以脱贫实效为主要考核内容,科学制定驻村帮扶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底前组织对县域内各级工作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列出问题清单。考核情况分别报送派出单位和省市两级驻村办备案。
四、派出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驻村帮扶工作的后盾保障责任
1、把驻村帮扶纳入本单位工作整体布局。坚持驻村帮扶与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做到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构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分管领导为主抓、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协调抓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驻村帮扶责任。
2、按照“尽锐出战”要求选优配强驻村队伍。坚持按照能够担当起脱贫攻坚重任的素质、能力标准和人数要求选派工作队员。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对明显不胜任攻坚任务的,及时予以召回。
3、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调研指导。每年单位领导要到帮扶村调研指导工作。按照要求落实结对帮扶任务。调研指导和结对帮扶都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际效果。
4、按照严实要求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管理。与县乡村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掌握工作队履职情况,及时调度跟踪,解决问题,加强教育,组织财务等部门定期对工作队项目资金、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5、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往返交通费报销、生活补助、通信补贴、体检保险等基本待遇。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切实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注重优先选拔使用表现突出、素质优秀的驻村干部,树立良好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