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狠抓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处置工作

文章来源: 省扶贫办网站  时间: 2018-03-27 11:18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化解扶贫领域的相关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慈利县出台了《慈利县关于加强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一、强化措施

一是成立县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长、纪委书记等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委、公安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信访局、网信办、扶贫办、驻村办、各行业扶贫指挥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和解决信访舆情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问责组加挂县扶贫领域信访舆情处置办公室(简称处置办)。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报前阶段的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处置工作,研究处理疑难复杂信访及舆情事项,定期研判安排相关工作。

三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处置办将以月为单位,综合信访舆情件数、信访件千人占比比例、处置办结、回访反馈等情况,向县主要领导报送,向全县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四是建立片区领导督办制度。处置办定期将各乡镇重点难点信访舆情向发生乡镇(单位)县级联系领导、扶贫办班子成员报送情况,由所在乡镇(单位)的县级联系领导和扶贫办班子成员负责督查处理回复。

二、狠抓落实

一是分头受理、归口集中。所有扶贫领域信访舆情件实行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县网信办、县扶贫办等部门分头收集受理,当日归口向处置办集中报送登记的原则。

二是分流交办、分头办理。处置办接收信访舆情线索后,进行分类甄别、填写《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处置交办单》、台账登记和分流交办,坚持“县级主办、乡镇辅办、村(居)不办”的原则。处置办进行分流交办后,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一单五制”程序分头进行办理。

三是办结审核、重点督办。承办单位要建立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和办理时限、办结销号。处置办收到承办单位的回复材料后,认真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重办。同时,处置办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信访舆情件办理情况通过现场或电话对信访当事人进行回访调查并及时向承办单位通报回访情况。

四是及时销号、分头反馈。一般性信访件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回复信访人并反馈;重点信访件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回复信访人并反馈。对办理完毕的信访及舆情件及时销号,定期或不定期将信访及舆情件处理情况形成台账上报。

五是因事问责、定期通报。在扶贫领域信访及舆情处置工作中,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因事问责力度。同时对在县扶贫领域信访舆情月通报中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进行约谈;对于连续约谈3次及以上的乡镇,由县纪委监察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处置涉贫信访舆情未按规定要求办理,行动迟缓、弄虚作假、处置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信访或重大舆情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一票否决”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追责问责。(文/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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