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孙敏坚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我省组织工作将有什么样的新措施、新作为?
2月2日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透露,今年全省组织部门将着力推进8个方面共29项重点工作,为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旗帜鲜明讲政治
加强政治建设专项考核,积极探索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特别是政治忠诚度的具体办法,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
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形成选拔看作风、培训讲作风、管理抓作风、考核评作风的机制和导向。
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制定新一轮全省干部、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研究,组织开发精品课程,增强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召力。
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内容,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和境外培训,组织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短期轮训。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
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高素质”的第一位要求,探索形成对干部进行政治把关的具体标准和办法。
探索“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的具体办法,完善体现专业化要求的干部评价体系,把合适的人配到合适的岗位。
改进推荐考察方式,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考察触角深入到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把干部考准考实、用对用好。
对艰苦边远地区适当放宽公务员考录资格条件和开考比例,做好深度贫困县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专项考录工作。
坚持严管与厚爱“辩证法”
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探索推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全程纪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审和全覆盖。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探索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
把“担当作为”情况作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问责和组织调整力度,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工作操作办法。
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等制度,加强日常谈心谈话,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的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今年确定为“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实施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
强化服务发展的价值取向,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村级治理机制;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推动城市基层党建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扩大“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分类推进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做好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和改进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探索试行国有企业、高校党代表常任制。
创新“互联网+党建”等方式,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统一,党务与政务、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电子服务平台。
出台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探索实行随机式常态化考核机制,推动述职评议向机关、企业、高校等领域的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党组织延伸。
强化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畅通人才跨地域、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渠道,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分类推行人才支持政策。
推进以市场标准、柔性方式引才用才,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
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重点区域、各类园区、优势产业、重大平台加快建成人才集聚高地。
推进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向贫困县、科技人才向贫困村全覆盖。
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教育。
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系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路线图”和“任务书”,对标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细则。
坚持一手抓制度改革,一手抓制度执行,加强对已出台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以制度力量提升工作质量。
锤炼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做到可为人梯、可作嫁衣、可当绿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