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奠定基础,2016年4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在京召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启动会,全面部署调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王培安副主任、国务院扶贫办郑文凯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有1256万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4%。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在各地区都排在最前面。因病致贫家庭是脱贫攻坚的一大难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对因病致贫或返贫的群众给予及时有效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门诊统筹要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财政对贫困人口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要给予补贴。要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保障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医治。要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李克强总理指出,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之后自负部分还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通过多层次努力,解决好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要加快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贫困群众的健康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在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数据基础上,通过卫生计生的专业技术力量,在全国28个省(区、市)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县(市)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患病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准患病家庭、人员和病种,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数据库,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制定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方案》,提出了4条调查路径,即通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数据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病案首页数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比对筛查,及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入户排查、体检或送往医疗机构检查,对经医疗机构诊疗已在新农合系统报销、经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未在新农合系统报销、已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实际患病、无任何健康记录但实际患病的人群进行筛查,实现摸底调查的全覆盖。根据疾病可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严重影响劳动能力和造成主要死亡因素等情况,调查方案确定了45个重点病种,制定了重点病种分类和代码。
会议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省(区、市)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有序开展调查,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会议要求调查工作在2016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将对调查工作督促检查,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国家卫生计生委王培安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列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行动,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的前提和基础。要求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圆满完成调查任务,为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打好基础。国务院扶贫办郑文凯副主任要求各级扶贫部门协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摸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情况,采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的措施,精确到户、精准到人,让每个贫困人口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
会议对省级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调查技术和软件使用培训。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基层司、指导司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人发中心、医管中心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扶贫信息中心负责同志,28个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扶贫办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