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文:以法治思维推进脱贫攻坚

文章来源: 湖南日报  时间: 2017-08-07 10:30

  8月1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怀化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泸溪县潭溪镇下都村、浦市镇马王溪村保靖县迁陵镇那铁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岩脚村、汕头村新晃侗族自治县黄牛文化产业园、现代蔬菜文化产业园、晃州镇洞坡村,实地查看了椪柑、铁骨猪、猕猴桃、湘莲、花魔芋等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和易地扶贫安置点并了解脱贫户脱贫质量和产业园帮扶贫困户脱贫情况,以及各地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检查组还分别听取了自治州、怀化市政府及4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自治州实现13.1036万贫困人口脱贫,275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16.14%;怀化市减贫14.84万人185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9.58%洪江区在全省率先脱贫摘帽。

  韩永文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执法执纪的自觉性,以法治思维指导、推动和监督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的法治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用绣花的功夫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夯实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和纪律落实向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和违法违规行为问责,确保扶贫扶在点上、扶在根上确保真脱贫、脱真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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