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闭会,会议表决任免一批干部。其中,会议表决任命王胜为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实到5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任命王崇敏、冯春萍、朱波、刘华、杨翠霞、李晓刚、罗桦、郑有基、雷小玲、蔡兴教等10人为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表决任命白睿、刘超强、李金兰、张丽娜、陈启扬、陈璟、查干·孟和乌力吉、符川、程天富、曾惠英、蔡锦源等11人为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委员。
表决任命王光、王琦、王晴、王惟雄、史丽娜、叶大力、邢寒冬、陈明源、郭潘、黄承坤、符史钦、潘建雄等12人为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表决任命马向阳、王景霞、厉春、吕传柱、刘丹、杜伟、李日成、吴锋、岑松、陈沐龙、陈恒、郑大裕、曹成杰等13人为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表决任命王起鸿、文卫、叶茂、米华存、苏文珍、李向民、李蛟进、吴岗、陈廷艺、郑耀金、符仙麟、梁鹤耀、董建平等13人为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表决任命邢诒川、尧德明、刘云亮、杨斌、李永成、李再光、李建国、李晓峰、张庆良、林晓、岳平、候百镇、钟铮等13人为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表决任命王胜为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表决任命徐忠贵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林坚武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苏堆玉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钟鸣亮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李志超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会议表决免去苏堆玉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徐忠贵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李志超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