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
1992年8月,李彬到福建省检察院工作。2007年10月,经省检察院选派下乡挂职,任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010年6月,因积劳成疾,患慢性肾衰竭重症,病倒在驻村工作岗位上。
李彬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勤勉敬业,努力工作,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他视工作如生命,他参与查办多起贪污贿赂大案要案,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他勤勉尽责,经手清理扣押冻结款4500多万元、物品300多件,无一错漏。驻村三年,他扎根群众,走家串户,重民生,解民忧,把一个省级扶贫重点村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被清流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驻村干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