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凭着良好的职业操守,山东省莒县检察院技术科科长邵明强不仅赢得了一个个耀眼的荣誉,更换来了群众的真心厚爱。
爱岗爱民铸忠诚
苦、脏、累,真实地描述了法医工作的艰辛。从业17年来,邵明强检验尸体达1800多具。酷热难耐的夏天,他经常在令人作呕的尸臭中解剖;寒风刺骨的冬天,他长时间呆在冰天雪地里工作,手被冻得麻木,双脚也被冻伤。
莒县是农业大县,到法医鉴定中心做鉴定的大多来自农村。他们常常要租车颠簸数十公里,承受巨大的痛苦。在邵明强的倡议下,莒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流动法医鉴定室”。凡是损伤严重、无法行走的被鉴定人,邵明强和同事都会到病床前、到家庭、到现场进行鉴定。
刘官庄镇村民张某因车祸导致颅骨骨折、右股骨粉碎性骨折,生活无法自理。接到鉴定委托后,邵明强先后8次上门观察,直到张某伤情稳定,才做出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
近年来,邵明强为被鉴定人上门服务180余人次。“工作量增加了,但伤者和伤者家属却减轻了负担,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了更多的赞许和感激。”
曾经有人对邵明强说:“你年纪轻轻怎么干这个呢?换了我,宁可去干别的。”邵明强的一些同学也劝他放弃:“又不是没能力,要是干别的,也许你早就发财了,何必如此辛苦。”
“这项工作总得有人去干,总得有人去吃这份苦、受这份累。人是要有一种信念和精神的。”凭着这股子劲头,邵明强始终坚守在法医岗位上,默默地诠释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
一丝不苟办“铁案”
件件是“铁案”。这用在邵明强身上,一点都不为过。
2008年初,57岁的受害人许某被人击打致腰椎三、四右侧横突骨折,被公安部门认定为轻伤。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疑问,邵明强陪同受害人进行了复查,最终审查认定为轻伤。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却突生变数。法院委托专家对犯罪嫌疑人家属提供的伤者CT片进行会诊,认定许某腰椎骨折属于陈旧性损伤,不构成轻伤。邵明强坚信自己的审查正确,将意见汇报至省检察院技术处。省内专家组经3次论证,最终认可轻伤鉴定结论。
“写鉴定的笔很重,一丝疏漏,对当事人来说就是一生的遗憾。”自1995年参加法医鉴定工作以来,邵明强累计办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9800多起,未出现一起因鉴定不公或不准确而引发的投诉。因为他的认真细致,还避免了17人遭受错捕错诉。
在邵明强的心中,公平正义高于一切。遇到干预、说情的,邵明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他为自己和科里的同事立下了“三不接”的规矩: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品,不接纳当事人进家。
邵明强多年来坚守着一句话:“心正才能笔正。那支写鉴定结论的笔,必须紧握在自己手中。要让每个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